产权过户资料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产权过户就是房地产买卖之间所引起的一些过户的情况,产权过户一般是在房屋机关进行办理,办理产权过户之后才可以认定为相应的产权进行了相应的转移,原持有人将没有此房屋的使用权。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权过户资料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实践中,我们去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五)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房产过户要审核什么

(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备齐资料交房地局收件柜递件,房地局出具收件单。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产权过户资料审核的内容有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等。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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