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买卖中,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房子更名,那么当事人就会想通过三方的协议来进行办理。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是关于三方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大家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能更名的房子走三方协议可以吗
可以。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对于三方协议来说只要是依法成立的,符合法律的规定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于房子没有更名不能影响协议的效力,所以这是可以的。但是在实际中大家需要在这方面多加注意才行,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