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产权证只有电子合同能更名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人就会取得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书之一,那么没有办产权证只有电子合同能不能更名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没有办产权证只有电子合同能更名吗

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在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情况下,只有电子合同是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有房产证才能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房产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说,居民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

1、向当地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报。房屋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权登记。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

4、注册登记、颁发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在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情况下,只有电子合同是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有房产证才能变更登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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