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安置房超过拆迁房金额需要缴税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24
大家都知道房屋拆迁是属于政府的工作,按照规定房屋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进行评估然后制定相关的计划,拆迁是有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对于定向安置房超过拆迁房金额需不需要缴税?关于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定向安置房超过拆迁房金额需要缴税吗

需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有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定向安置房的话,如果超过拆迁房金额一样也是要进行交税的,具体怎样缴纳需要结合房屋的面积进行计算,国家房地产法律上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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