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错误怎么修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4
在一些票据上是有背书的,背书一定要按照正确格式填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免没有错误,这个时候只需要修改正确即可,修改的方式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具体是怎样做的呢,律盾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背书错误怎么修改

1、划线更正

用红色笔划线更正被背书人名称,并在更正后的被背书人名称上重新签章(财务章加名章)。如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将其签章栏的被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划线,另改为“XX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其上面签章。

2、出证明

除划线更正外,还要请被你写错名称的被背书人的前手背书人更正或出证明,以便维护自己的正当票据权利。

被背书人名称写错属于抬背不符(即抬头与背书不一致,称为抬背不符)

出具承兑证明:要请被写错名称的被背书人的前一手背书人出具承兑证明,并加盖公单及财务章、法人章;这样拿到出票银行托收时才不会被退回。

被背书人全称涂改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票据瑕疵问题。按照《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写错,必然造成与其后手背书人签章的抬背不符,从而形成背书不连续,银行会拒绝贴现、承兑,影响票据权利的实现。

银行承兑汇票以票面收款人为第一背书人,其正确背书方法应采用完全背书形式,由背书人在相应票据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全称写错,一般的解决方法是由第四手背书人(即票据出让方,出现错误的“被背书人栏”下的签章背书人)出证明,更正第四被背书人的名称,即把写错的“被背书人”名称一栏用红色笔划线更正,写正确的被背书人名称全称,再加盖章。当然,最保险的方法还是询问出票银行的具体处理意见。

些错了可以用红色的笔划线更正,然后再重新写上正确的名称,被背书人全称涂改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票据瑕疵问题,如果是被背书人的写错了还要前手背熟人更正,以此才是正确的,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律盾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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