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承运人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6
向公众或社会提供海上运输服务,与托运人签订海上运输合同,并据以取得报酬的承运人。一般指按船期表经营的班轮运输承运人,也包括按固定航线经营的海运承运人,或者不定线的定期面向社会公告船期、承揽件杂贷的海运承运人。他们面向社会、公众、不以租用船舶方式交给个别承租人营运或装船,并以签发由承运人印制的提单作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