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的原因是分情况的,有可能是因为一些自然因素,比如风向,暴雨等非人为因素;当然另一种情况,则是人为因素,因为人为操作的失误而导致了两船相撞。那么船舶碰撞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利益损失吗?律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船舶碰撞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利益损失吗?
船舶发生碰撞了,那么赔偿范围就包括船舶价值本身的损失,不过不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损失。
另外,船员工资及其他合理费用也是需要赔的。
最后就是船舶部分损害的赔偿,主要包括合理的船舶临时修理费、永久修理费及辅助费用、维持费用等。
实际上,船舶发生碰撞后,只要是伴随碰撞发生并且是可以合理预见的或必然产生的后果,就可以被合理的视为碰撞产生的直接损失。
所以,这里可以要求利益损失,就是首先得认定这个损失是否可以被合理预见或是会必然产生相应后果。
当然,在确定需要赔偿的范围之后,船舶碰撞的责任分配也需要确定,这也是赔偿之前要做的前提,具体如下安排:
1、没有过失的船舶碰撞
无过错的船舶碰撞,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简单来说,就是不存在人为的因素,完全是因为客观原因或不明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
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为相互不负赔偿责任,损失就由各方自己承担。
2、都有过失的船舶碰撞
这种共有过失的碰撞事故,双方都是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要确定各方过失的责任,按过失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单方过失的船舶碰撞
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在航船碰撞锚泊或停在泊位上的船舶,或系泊浮筒的船舶以及浪损等。
单方过失引起的船舶碰撞,需要由过失方承担损害赔偿,如果波及第三方,过失方还需要承担第三方的损害赔偿。
二、船舶碰撞新概念
定义一:船舶碰撞系指船舶间即使没有实际接触,发生的造成灭失或损害的任何事故;
定义二:船舶碰撞系指一船或几船的过失造成两船或多船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灭失或损害,而不论船舶间是否发生接触。
以上就是关于船舶碰撞后赔偿的规定,船舶的碰撞因为碰撞的原因而对责任进行划分,而碰撞的原因也是很复杂的,常常需要专业的机构进行鉴定后,再进行责任的划分。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律盾继续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可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