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的刘先生说,她和李先生是合伙人,前几年两人合伙开面粉厂,自己负责投入资金,李先生提供闲置多年的几间平房。那么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呢?下面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他说他们两人在合作过程中,一直都是共同经营,不过自己的权力要大一些。近来面粉厂负债累累,想要散伙,对方说自己的权利比较大,需要多承担一定的费用,刘先生想问一下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律师答!李先生的要求是否合理,要看他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来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也就是说双方对于债务的分担应当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本文均为化名)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