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那么你知道合伙人一方隐瞒另一方卷走原共有的货品财产并变卖属于什么行为吗?下面由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
合伙人一方隐瞒另一方卷走原共有的货品财产并变卖属何行为
合伙人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时卷走原共有的货品财产并变卖违法了吗?属何行为?受害方如何追索?谢谢!
律师解答:
该行为违法,起诉要求分割变卖所得,并可以要求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合伙企业法有关合伙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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