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合伙经营的财产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离婚财产也就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个人的财产是可以不进行分配的,所以离婚的财产也就是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如果涉及到合伙经营应当如何进行分割呢?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时合伙经营的财产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时合伙经营的财产怎么办 若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其所得利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除了对所获得利润进行分割之外,原投入合伙组织的财产也应进行分割。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飞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般价值补偿。

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出资,另一方不是合伙人的,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财产可以由夫妻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由于企业的性质,转让时不仅考虑到夫妻之间利益,还要考虑其他合伙人利益。

离婚时合伙经营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离婚时合伙经营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根据不同情况,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一)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三)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但同一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退还财产进行分割。

(四)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退伙或者返还部分财产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取得合法地位。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合伙人的意见决定,如果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话,其配偶应当取得合伙人的权利。不同意应当对其进行分割。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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