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使用未加盟店的商标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我们都知道很多时候加盟以及连锁店相关的经营模式,更多的就是通过其他商家扩展自己的商品倾销市场, 同时加盟的其他商家也能够借助品牌效应来获取更多的利润,那么直接使用未加盟店的商标违法吗?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直接使用未加盟店的商标违法吗

首先,要看该商标是否侵犯了他人已注册的同类或相似类别商品的合法商标权益,最好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确认;

其二,是否和他人已使用多年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相同;

其三,如有图形等要素,是否是抄袭他人作品,否则侵犯版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除非是双方当事人经营的商品项目并不是一类不然如果需要使用其他同类型商品商家的商标时,都必须获得当事人的授权,不管该当事人是否加盟而如果没有加盟的,那么就应该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处理,当然情况特殊的可以咨询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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