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那么你知道合伙期限的退伙有哪些理由吗?下面律盾小编将为你讲解合伙期限的退伙事由,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合伙协议约定有合伙期限的退伙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答: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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