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撤销权的,在合同违反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撤销不合理的合同,那么撤销权成立后财产会不会归还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撤销权成立后财产会归还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合同撤销权撤销合同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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