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签订的是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合同,那么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合同。但是行使撤销权需要在可撤销合同的期限之内,那么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怎么处理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怎么处理(《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可撤销合同如何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是“有权”而非“应当”,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怎么处理”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撤销权消灭,因此我们应在时效内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