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工程价款应按什么标准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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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建筑物施工之前已经签订了施工合同,且施工已经完成了,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也进行了验收,没有发现质量的问题。但是这时候其中一方却发现施工合同其实是无效的,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觉得要减少工程价款。听听律盾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工程价款应按什么标准进行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这种情况,工程价款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当发现了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的情况时,具体工程价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结算,结合具体的内容结算的标准等等也会不一样的。在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的具体标准跟法律规定等,就应该找律盾律师来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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