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书拒收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我们都知道,在现代社会有着许多的文件涉及到法律效力时,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和接受,当当事人拒绝签订或者接收时那么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那么解除合同通知书拒收可以吗?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除合同通知书可以拒收吗

解除合同通知书可以拒收,但是接收方“拒收”的行为不能影响合同到期解除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十一条 法院的民事法律文书尚且有规定对当事人事先提供送达地址为前提的“拒收”,才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结果。

可以看到虽然当事人可以拒绝接收解除合同的通知书,但是却无法通过拒收行为来阻止合同的解除,并且如果不接收的话在之后提出异议,或者想要上诉时将会缺少关键材料所以建议最好还是能够接收,而如果有特殊事由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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