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有虚假合同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0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为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那么连带担保人有虚假合同有没有效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连带担保人有虚假合同有效吗(《合同法》2020年12月31日失效)

连带保证人有虚假行为的,存在欺诈的行为,并且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三)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连带保证人有虚假行为的,存在欺诈的行为,并且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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