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后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要签订合同的,工程的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的约定施工,而工程可能会因很多原因停工的,那么工程停工后合同有没有效?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工程停工后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工程施工或者承包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因工程停工而无效,但如果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程施工,无法继续施工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的情况下,承包人可要求什么赔偿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的,承包人一般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损失: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

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工程施工或者承包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因工程停工而无效,但如果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程施工,无法继续施工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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