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生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依据我同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主合同对有关的问题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条款明确未约定的问题,而签订补充协议时要注意条款的效力,那么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生效吗?下面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生效吗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附加条款有明显不合理内容的,附加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不能生效”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附加条款有明显不合理内容的,附加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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