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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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依据我同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主合同对有关的问题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条款明确未约定的问题,而签订补充协议时要注意条款的效力,那么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生效吗?下面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生效吗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附加条款有明显不合理内容的,附加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的能不能生效”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附加条款有明显不合理内容的,附加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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