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是比较多的,而留置权是其中一项权利,留置权是指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将合同标的物进行控制,以维护自己利益,那么留置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留置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留置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按合同约定行使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三条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留置权的成立,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即留置权的主体应是债权人,一般民事主体不享有留置权,这是由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性质及作用决定的;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换言之,债权人不能就没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主张留置权(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被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债权人事先依合同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依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这些财产往往是债权人依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占有的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对债务人的其他财产进行留置,否则会构成侵权;

4.须债权的发生与被留置的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这意味着法律不允许债权人留置依其他合同占有的属于同一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债权人的留置行为便可能构成侵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留置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按合同约定行使留置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