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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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的效力是什么

效力待定的合同被拒绝追认的,为无效合同,因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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