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承租人死亡可以终止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4
厂房承租人因意外或是疾病等等原因而死亡,由于租赁合同是厂房承租人生前签订,现在还没有到期,承租人就死亡了。厂房出租人在这时候就想要终止合同,厂房承租人死亡可以终止合同吗?来听听律盾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厂房承租人死亡可以终止合同吗(《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关键看有没有继承人,且其愿意继承,如果是这种情况,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没有,合同自动终止。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7种,即: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厂房承租人死亡可以终止合同吗?在合同一方死亡的情况,另一方是否要终止合同还是怎么样,也可以跟承租人家属好好协商。厂房承租人死亡后这份合同终止对于出租人有一定影响,现在可以找律盾律师来了解下自己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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