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保证金的合同能否解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2
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签订的合作合同时,会在合同中就各方应该权益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尤其是对于违约责任,规定的更加清楚。这一切就是为合约顺利履行。一般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那么,未缴纳保证金的合同能否解除?为此律盾小编做了相应的解读。

一、未缴纳保证金的合同能否解除

未交履约保证金也可以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商业合同)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其性质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据。

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可以保证招标承建商市场运作的规范化,杜绝不合理的压价竞标。有利于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有利于我国建筑业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轨。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业市场管理,促使建设工程向信誉、质量好的承建商集中。


二、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适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该法第148条和第219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如买卖、租赁诸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特别的法定解除条件。《合同法》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为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已全面承认约定解除等。

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学者认为,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综上所述,当没有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毕竟按照合同的约定,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的就是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尤其是在建筑行业,如果没有相应的保证金,就贸然履行合同,往往会造成资金不到位,导致施工无法顺利进行,造成楼盘烂尾。大家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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