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能过户可否解除合同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3
在现实生活中,车辆转让买卖的行为时常发生。那么,如果在签订转让车辆合同后,发现车辆不能过户,可否解除合同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辆不能过户可否解除合同

车辆不能过户,不能解除合同。双方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该车所有权且已发生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无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汽车作为机动车,属于动产,不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过户登记仅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二、机动车过户登记的法律规定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三)机动车获得方式;

(四)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六)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七)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八)过户登记的日期。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车辆不能过户可否解除合同”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车辆不能过户,不能解除合同。双方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该车所有权且已发生转移。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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