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但是很多时候容易发生合同纠纷,这样的话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特别是丧失解除权还可以解除合同吗?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丧失解除权还可以解除合同吗
无合同解除权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末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03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4条等。
二、解除权是什么
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丧失解除权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这个在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来办事。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