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是否就可以离婚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5
夫妻双方发现感情没有了而婚姻走不下去的时候有很多,于是双方就秉持着友好的态度而去协商,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孩子抚养权做了详细说明。那么,签完离婚协议是否就可以离婚了?看看律盾小编收集的资料。

1、只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不是离婚,两人还是婚姻关系;

2、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及拿到离婚证,两人才不是夫妻;

3、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已部分履行,是否生效?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由于你们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未果,故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签完离婚协议之后对于离婚内容不太懂,可以来律盾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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