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那么在哪些情形之下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接下来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有哪些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收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退回原发证机关,加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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