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对合同成立的影响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民事行为,合同依法成立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合同是否生效的要件之一,那么合同内容对合同成立的影响有什么?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内容对合同成立的影响有哪些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同意书面合同所记载的内容后,合同内容对合同成立是没有影响的,但合同内容要合法才生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承诺阶段法。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同意书面合同所记载的内容后,合同内容对合同成立是没有影响的,但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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