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土地承包经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需要取得相应的经营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大家了解清楚,才能更好的使用经营权,这样对于自身的利益是有很大的联系。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权利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约定权利。

承包方除享有法定权利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各类承包合同性质和各地具体情况,还可以依法约定承包方享有的权利。依法约定的权利主要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关于承包地调整问题,"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②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可以约定"承包土地的用途"。

③在法定承包期限的基础上约定具体的承包期限等。

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权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方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合理约定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义务,视具体承包项目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而决定,主要有:①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②依约定建造何种农业经营附属设施等。

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属约定义务,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义务。

因此,我们要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承包方的权利以及义务,这样才能按照约定进行土地承包经营,对于发展经济提高大家的收入才能得以实现。特别是想要进行土地承包的人更要清楚相关的规定宁。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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