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0
协议管辖是管辖的一种,了解“协议管辖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问题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下面律盾小编为您带来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了解相关政策,祝您阅读愉快,有所收获!
协议管辖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协议管辖的法律效力来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规定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相关知识:
共同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各位读者阅读到这里已经对文章有了基本的认识,如果大家对文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律盾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