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格式合同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3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注明着“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的字样,这是否意味着侵犯了消费权益呢?接下来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单方格式合同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网友咨询】

我在某美发店办理了一张美发VIP卡,回家后发现卡片的背面写着:“本美发店对卡片的使用拥有唯一解释权,一切以美发店的解释为准。”我认为卡片后面的该段文字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于是去找美发店交涉,但是美发店以“这是格式合同统一样本”为由拒绝了,并声称此条款是有效的。请问对于美发店以格式合同的方式,单方面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这是否有效呢?

【律师回复】

张女士,您好。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根本不存在所谓“唯一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这是一些商家自以为聪明的做法。当然,这句话您可以认为是一种隐患,但本身并不会侵犯您什么合法权益,所以您以这个理由去交涉,显然不成立。格式条款本身并不当然就是无效条款,但排除对方权利、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很可能是无效的,即便是有效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要举证已经事先对这些条款进行了足够的提示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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