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已开发使用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土地转让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转让土地的时候签订土地转让合同,进行土地转让的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已开发使用要不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已开发使用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虽然没有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但土地已经实际使用的,土地使用者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虽然没有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但土地已经实际使用的,土地使用者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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