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部门可以公开土地出让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规划部门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机关,规范部门对城市的发展会作出相应的规划,使用土地、土地的使用用途等都需要经规划部门的许可,那么规划部门能不能公开土地出让合同信息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规划部门可以公开土地出让合同吗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要办理备案登记,而备案信息是可以公开查询的,所以规划部门有权公开土地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要办理备案登记,而备案信息是可以公开查询的,所以规划部门有权公开土地出让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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