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是我们不能做的事情,但是对于已经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来说已经太迟了。那么就会受到相关的法律处罚,对于一些财产问题上当被执行人的房屋有人在租赁时,那么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呢?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执行的房屋有租赁人怎么办
1、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就已经签订,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这时候,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租客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赁权,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法院审查租赁关系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2)租赁合同订立的时间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前;
(3)承租人已经根据租赁合同占有和使用该房屋。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租客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租客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是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才形成,那么租客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客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这是我们在实际中有可能会遇到的事情,在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大家可以通过上述的内容来进行了解。对于承租者也是比较重要的事情,毕竟关系到自己的居住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