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超期应怎样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合同是进行租赁时,由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租赁合同要约定租赁的期限,租赁合同最长不超过20年,那么租赁合同超期应如何赔偿?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租赁合同超期应怎样赔偿《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租赁合同超期的,如果承租人继续租赁,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不涉及赔偿问题,如果超过租赁期限租赁,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租金和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二)房屋交付时较好详细约定好所交付房屋的现状或列出详细清单和对结构进行描述后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房屋租赁较好签订好书面房屋出租合同书,以防无据可查。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四)对于房屋的装修责任以及装修设备、装修价值的归属一般都应当约定清楚,否则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可能就会产生争议。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租赁合同超期的,如果承租人继续租赁,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不涉及赔偿问题,如果超过租赁期限租赁,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租金和赔偿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