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正常中止能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30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房屋租赁时,一般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要协商租赁的期限,租赁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终止,那么租赁合同正常中止能不能补偿?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租赁合同正常中止能补偿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租赁合同正常中止的,租赁双方都不能要求补偿,一方有合同违约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合同违约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后需要备案吗

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租赁合同正常中止的,租赁双方都不能要求补偿,一方有合同违约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合同违约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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