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3
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但是很多时候签订的是电子合同,那么电子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电子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法》 有效日期截止于2020.12.31)

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到期后,是不是自动续约

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

租房合同实际也是租赁合同的一种,也是现今最常见的一种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

实践中,租赁合同期满后,租客(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租赁物),房东无异议继续收租,以致很多人认为租赁合同已经自动续签了,但这并不是事实。

按照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这就是租客继续租房继续交租的法律依据,但这与续签租赁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同。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签订电子合同是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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