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保证金能否没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04
进行房屋等的租赁活动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要签订租赁合同,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交纳押金等的保证金,那么租赁合同无效保证金能否没收?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租赁合同无效保证金能否没收(《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租赁合同无效的,保证金是不能没收的,出租人要退还保证金。如果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租赁合同无效的,保证金是不能没收的,出租人要退还保证金。如果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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