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合同里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1-0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里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都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土地出让合同里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都有哪些

文本中有关双方相互协助履约的方式和时间等程序性的内容,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自由约定,但提供的地址、传真、邮箱地址等内容应当是确认为能够有效送达法律文书的真实信息。对于纠纷解决的方式双方可自由选择,选择之后仍可通过变更协议的方式来重新选择。

土地出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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