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债务进行担保的,就需要签订担保合同,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才会生效的,那么委托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什么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指借贷合同,而借贷合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对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均禁止流质条款,禁止抵押权人或质权人不经任何合法程序就成为该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人。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流质条款的约定,该内容无效,但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当事人仍应当受合同其他条款的约束,担保人也并不因此就一定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最后提醒,如果是对外担保,还有其特殊程序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委托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指借贷合同,而借贷合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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