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是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借贷合同的,而有些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是需要签订担保合同,借贷合同是属于主合同,那么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是什么关系

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是债权人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

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

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的必备条款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这是基本的内容;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要约定清楚履行债务的期限,否则可能产生争议,导致担保责任无法明晰,

3、担保的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因此,要写清楚到底是哪种担保方式,这是最重要的,往往最终决定了能否得到偿还、偿还的优先顺序等。如果是保证的话,需要写清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等。

4、担保的范围:尤其需要写清楚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是否也在担保范围内。一旦对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5、担保的期间:担保的责任不是无限的,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才生效,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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