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0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有没有效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担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应该在主合同后签订的,所以担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签订的,担保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可按以下方式计算法定保证期间:

1、若担保方式连带保证,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通常都可以应适用法定保证期间6个月。

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债主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此时,连带保证保证就是6个月,不会中断、中止,时间过了就过了,债主不能再向担保人追债。

2、若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又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定保证期间也是6个月。但稍有不同的是,此种保证方式下,债主未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债务人或申请仲裁,又没有向债务人追债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3、若当事人既无还款日期也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自债主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例如乙向甲借钱,丙作保,既未约定还款日期,又未约定保证期间。那当甲要求乙还钱,并给予乙一个月宽限期时,乙到期未还钱的,保证期间是从该月结束之日起计算6个月。若甲逾期没有起诉乙或申请仲裁的,丙免除担保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应该在主合同后签订的,所以担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签订的,担保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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