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18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大全,将多部民事法律集中在一起,对保护公民民事权益和解决民事纠纷起到重要的作用,民法典中包括了担保的内容,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什么?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事实上,债务人保证人约定担保时,一般会明确保证的方式,这样双方才知道各自的责任,不过未约定保证的方式的,法律上也对此有所规定,即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而言,就是在债务人债务到期之时,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主张还款,也可以找其保证人还款,并且无先后之分。但是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并不直接影响保证期间,而保证期间也由双方自主约定,双方对此未做约定的也有相应规定。

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如下:

1、未约定保证期间

双方对此没做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也就是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债务人不肯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这6个月内找保证人还款。

2、有约定保证期间

债务人保证人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将会被视为没约定,到时候还是按如上所述计算,即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计算保证期间。

现在许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而保证人未避免承担保证责任,就会跟债务人约定不合理的保证期间,其实质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上对此明确了该规定,将该情况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所以,如果是怎么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法律上将得不到承认,保证人该承担连带保证的还得继续承担。

3、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保证期间

如果双方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将会被视为约定不明,具体计算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通过小编作出的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中规定的担保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是保证合同、留置合同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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