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现实生活中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一个产品的外观设计是非常漂亮的,对产品的销量具有积极的影响,而有些设计如果是外包给设计公司的,就需要签订设计合同,那么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什么

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建议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约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258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依此规定,作为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定作人有权变更承揽工作要求,只是应承担承揽人损失而已。我国《合同法》未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设计变更作明确的规定,但是依《合同法》第287条关于"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的规定,发包人应有权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但要赔偿承包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设计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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