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的,依法成立的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那么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什么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关设计变更的合同规定是什么

对于变更事项,应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约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258条规定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依此规定,作为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定作人有权变更承揽工作要求,只是应承担承揽人损失而已。

合同法》未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设计变更作明确的规定,但是依《合同法》第287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应有权单方变更工程设计,但要赔偿承包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合同内容时,双方最好签订补充协议。看完本文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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