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欺诈合同由谁举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合同产生纠纷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而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是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有举证责任的,那么起诉欺诈合同由什么人举证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起诉欺诈合同由谁举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欺诈合同如果是民事诉讼的,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是刑事诉讼的,由检察机关承担举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段

1.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2.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3.盗用、假冒名义

盗用、假冒名义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用他人已经作废或者遗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该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4.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欺诈合同如果是民事诉讼的,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是刑事诉讼的,由检察机关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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