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事活动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可以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免因民事行为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合同的类型是非常多的,那么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代理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时签订的合同就是代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代理合同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代理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时签订的合同就是代理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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