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什么情况无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8
房屋购买在任何时候对于一家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同样,对于购买房屋时签订购房合同也会受到十分地重视。但并非所有的购房行为均属于有效的,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认真核查房屋信息,以免遭遇到购房合同无效的困境中。下面,跟着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产的主体必须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若干人共有房产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二)房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产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产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产时只转让房产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三)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二、购房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

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错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二)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三)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四)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对于造成的间接损失(即如果合同有效并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必将获取的各种机会和利益)是不包括在赔偿范围内的。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诉,当遇到购房合同无效的状况时,受损方可以统计自己在合同订立及履行中的相关费用,并且要求对方对相关费用进行赔偿,否则可依法提起上诉,通过司法程序要求对方进行该合约的赔偿。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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