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中,往往都不能进行协商解决。这就需要双方通过法律诉讼来进行,那么关于起诉地在合同中没有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了解。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没约定起诉地怎么办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可以是货物交付地,货款支付地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根据规定我们可以按照合同的签订地或者是履行地来进行起诉,这点大家要进行深入了解才能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