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止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13
在合同关系中,有合同中止和合同终止的说法,但是对于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别,我们需要对此进行相关的了解。那么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对于这个问题,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中止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律盾进一步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